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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学生管理暂行规定

发布日期:2020-05-08 18:26:43   来源:   点击:
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,维护
正常校园秩序,落实疫情防控各项部署和措施,全力打赢疫
情防控阻击战,根据上级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要求,
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 41 号)《高
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》和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
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
例》,特制订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、全日
制本科生。
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至学校根据上级部
门要求或学校宣布疫情结束为止。
第二章 开学前学生管理
第四条 学生返校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,未经学校批准
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。有以下行为者,如本人能主动承认
错误,且认错态度良好者,给予通报批评,同时记入本人诚
信档案。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传染事故的,从重从严处分。
(一)未经批准或不听劝阻,擅自提前返校的;
1 (二)擅自提前返校,隐瞒不报的;
(三)伪造或提供与疫情防控相关虚假证明等材料的;
(四)因特殊情况,经审核同意返校的学生,在返校过
程中不遵守所在地、途经地和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;
(五)因特殊情况经批准提前返校、返沈的学生,不服
从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,如应该隔离但拒绝隔离,不服
从隔离工作要求,擅自解除隔离,不按照规定佩戴口罩,个
人健康信息弄虚作假等行为的。
第五条 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时,故意
不报、瞒报、错报、误报、漏报的,不按时填报的,如本人
能主动承认错误,且认错态度良好者,给予通报批评,同时
记入本人诚信档案。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传染事故的,给
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第三章 开学后学生管理
第六条 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积极配合学校疫
情防控工作,服从学校日常管理。有以下行为者,如本人能
主动承认错误,且认错态度良好者,给予通报批评,同时记
入本人诚信档案。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传染事故的,从重
从严处分。
(一)在校内特定场所违反必须佩戴口罩要求,不听劝
阻的;
(二)应该隔离但拒绝隔离,违反隔离要求,擅自解除
2 隔离的;
(三)不按规定监测自身健康状况,不按要求及时准确
报送个人信息,对个人身体健康有关信息弄虚作假的;
(四)影响或干扰他人身体健康监测的;
(五)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或听从学校安排的;
(六)私自组织聚集活动的;
(七)明知自己存在健康隐患,仍不主动采取措施,给
他人造成健康威胁的;
(八)以疫情为借口,故意不参加学校学习等活动的;
(九)在校内开展商业活动、贩卖防疫物资、利用疫情
谋取私利的;
(十)校内散布防控疫情不实信息的;
(十一)组织参与、教唆煽动他人实施有碍疫情防控活
动的。
第七条 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对寝室、食堂、教室、图书
馆等场所有关防控要求。有以下行为者,且如本人能主动承
认错误,且认错态度良好者,给予通报批评,同时记入本人
诚信档案。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传染事故的,从重从严处
分。
(一)串访宿舍,不听劝阻的;
(二)在宿舍留宿他人或到其他学生宿舍住宿的;
(三)不配合工作人员进出登记、监测体温、证件检查
3 等疫情防控工作的;
(四)寝室内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,不按照学校要求进
行集中隔离的;
(五)其他违反寝室、食堂、教室、图书馆、实验室等
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。
第八条 严格遵守疫情期间进出校园管理规定,有以下
行为者,如本人能主动承认错误,且认错态度良好者,给予
通报批评,同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。情节严重者或造成重大
传染事故的,给予警告以上处分。
(一)未经学校批准,带校外人员进入校园的;
(二)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,擅自离开学校的;
(三)特殊情况经批准离校,再次返回学校后,不按学
校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的;
(四)未经允许,通过校门、围墙、栅栏等与校外人员
近距离交流,直接或间接与校外人员接触的,如外卖人员、
快递人员等。
第九条 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
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,违反学校互联网
管理有关规定的,参照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
法》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》从重从严处
分。
第十条 其他违反上级部门、学校要求和校纪校规行为
4 的,参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第四章 附加处罚
第十一条 学生违纪行为,构成违法的,除由司法部门
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,学校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第五章 处分权限、程序和申诉
第十二条 对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的学生,处分权限、程
序和申诉等工作,按照《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
法》等规定,从严从快进行处理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规定中处分的“以上”均包括本级处分。
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党委本科学生工作部、党委研究生
工作部负责解释。
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新
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2020 年 5 月 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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