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年马克思主义学院

关于我校 “协同育人”工程暨选拔“青马班”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3-07-03 23:12:18   来源:   点击:


为把我校毕业生培养成为各行各业,尤其是航空企业中的领军人物,遵循“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,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”的培养人才原则,特推进“协同育人”工程。
一、“协同育人”工程育人内容
1、郭明义精神传承:以雷锋和郭明义为学习榜样,树立远大的理想和伟大的抱负,志存高远,培养高扬理想、爱国担当的沈航人。
2、学生素养提升计划:聘请校内外专家对当前形势、管理知识、综合素质养成等学生感兴趣的专题进行讲座,并采取经验交流座谈会、整理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,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。同时,建立校企实践教育基地,组织到具有航空航天专业特色的高校、研究所、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生产劳动、社会调查、科普宣传、考察参观,学习生产管理经验,采取协同育人形式。
3、MBA部分课堂教学:结合“协同育人”工程的育人目的,主要进行管理、财务、经济、法律等课程的学习。
4、社会实践活动:以实习锻炼和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,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。
5、对外考察交流:创造条件在培养期间组织学生进行国内外考察交流,组织学生开展红色之旅和航空企业之旅活动,如寒暑假夏令营、与港澳台、国外学生交流。 
二、“协同育人”工程的管理
   1、学生管理
在工作内容范畴之内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学生管理工作,责成专人按照班级实行管理。在工作内容范畴之外仍由学院负责学生正常管理。在管理过程中,如出现矛盾,学生处与各二级学院以学生利益为着眼点协商处理。
   2、教学管理
     学生处遵循“教学第一的原则”不参与学生的教学管理,学生按学校有关教学要求进行正常教学活动。
  3、活动管理机构
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,学工委负责人为副组长,各院(系)学工负责人、学工委相关人员为组员的活动组委会,以加强对活动的指导,推进“协同育人”活动的开展。
 4、活动经费
纳入“协同育人”工程的学生不需要缴纳费用,在每次活动开展前,都由学生处做出经费预算,报学校审批后获得,进行活动费用支付。
5、其它
(1)“协同育人”工程所涉及的育人内容时间做统一安排,安排在学生的课余和寒暑假期间进行,请学生自行安排好时间。
(2)“协同育人”工程实行淘汰制,在育人过程中如有身体、心理、学习等方面不适应在其班级学习的学生,应退出该班级学习,学生管理机构有权实施。
三、“协同育人”工程选拨标准及程序
1、选拔范围和名额
在校2011级大学生,人数80——100人,分为两个自然班,育人时间为一年。
2、选拔条件
(1)学习目的明确,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在校期间获得一次奖学金或在班级学习成绩中等以上,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通过;
(2)原则上从校、院(部)或班级学生干部中进行选拔;
(3)集体荣誉感强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甘愿奉献,能够积极参加各种文体科技活动和有意义的社会实践;
(4)身心健康,自愿参加学习、实践等活动。
3、选拔程序
学生处负责总体选拔事宜,选拔分为初选和面试两个阶段。
(1)初选
初选由二级学院学工办组织实施,其具体要求:
① 各学院学工办按选拔标准,进行广泛宣传,由学生自荐产生本学院初选学生名单。
②各学院组成选拔小组,通过面试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选拔,各学院选拔学生名额原则不超过2011级自然班级的数量,设计艺术学院原则不超过10人,学院对选拔出的学生进行汇总,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“协同育人”班学员汇总表(附件一)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“协同育人”班学员登记表(附件二),于7月8日之前报学生处,大活403室,联系人:彭晶。
(2)学校面试
学校面试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。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,对初选学生进行理论、常识、管理等方面的考核。面试合格者向全校公示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进入“协同育人”班级学习。
学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,确定名单后,将选出30-40名学生进行暑期省外夏令营活动。


 沈阳航空航天大学 
学生处
2013年5月10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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