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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开学返校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3-02-07 10:54:51   来源:   点击:

各学院:
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》,按照教育部、省委省政府、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现将学生开学返校事宜安排如下。

返校时间地点安排

2月14日(周二)至2月17日(周五),本科生、研究生可申请返校,经“学生出入校”流程报备,返校学生可经学校正门和南门入校。

二、暂缓返校及返校申请

(一)暂缓返校

返校前一周,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、咽痛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且未康复者,以及其他不适合返校学习情况者,可向学院申请暂缓返校。

(二)返校申请及入校流程

1)返校申请。学生在智慧沈航“出入校流程”申请返校,信息网络中心抄送学生处、总务部及各学院备案。

2)入校流程及要求。返校学生可以在学校正门、南门经“闸机”识别身份后入校。如发现发热等身体状况异常情况由校医院做相应处置。送学生的私家车经所在学院提前备案后可以入校,出租车禁止入校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)相关部门、单位、学院做好学生开学返校等各项准备工作,为学生返校提供“全程全方位”周到服务保障,确保学生安全、顺利、有序返校

2)学院要落实好传染病疫情报告、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,建立学生健康信息台账;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;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。  

3)返校前一周,学生每日健康自测,如确认感染新冠病毒,须如实报告学校。学生返校途中,要加强自身防护。

4)开学后学生按照“乙类乙管”防控要求正常出入学校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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